来自 社会 2021-04-12 16:09 的文章

上海2021限行规定汇总!

拍牌!

除了外牌小汽车限行,上海还有哪些限行规定?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上海2021限行规定汇总!

希望能帮到有需要的小伙伴!

01外牌小汽车限行规定

为缓解道路拥堵,改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市部分道路的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2020年11月2日起,每日7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S20外环高速以东段);

(二)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三)逸仙高架路(全线);

(四)沪闵高架路(全线);

(五)中环路(全线);

(六)华夏高架路(全线);

(七)罗山高架路(全线);

(八)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九)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十)龙东高架路(罗山路至中环路段);

(十一)虹梅高架路 (中环路至S20外环高速段);

(十二)北翟路地道;

(十三)南浦大桥;

(十四)卢浦大桥;

(十五)延安东路隧道。

二、对于通告未尽列的道路,对上述小客车采取的通行管理措施,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

三、2021年五一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内环内地面道路(不含边界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届时市公安局将另行发布通告。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图源 本地宝大桴

02沪C限行规定

一、“沪C”号牌机动车(不包括摩托车)禁止通行规定

悬挂“沪C”号牌的机动车禁止在中环路(杨高南路立交桥至华夏高架路)、华夏高架路以及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沿外环隧道(含两侧地面泰和路)-S20外环高速公路(外环隧道以西至杨高南路立交桥,含两侧地面泰和路、泰和西路至顾太路)-杨高南路-龙阳路立交-龙阳路-龙东大道-金桥路-金桥立交桥-杨高中路-杨高北路-杨高北一路以及长江边线、黄浦江边线所围合的区域(含上述道路)。

悬挂“沪C”号牌的客运出租小型客车可以在上述区域内的S20外环高速公路上通行。

图源 上海交警

二、罗山高架路(龙东大道—S20外环高速)交管措施节选

1、全天禁止行人、非机动车(含残疾人专用车)、二轮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后三轮机动车、电瓶车、农用运输车、全挂牵引车、拖拉机、轮式机械车、拖带挂车的汽车、教练车、试车号牌车辆通行。

2、东侧主线高科西(中)路出口匝道以北全天禁止“沪C”号牌小客车通行。

三、上海国际度假区高架路通车实施3方面交通措施节选

全天禁止行人、非机动车(含残疾人专用车)、二轮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后三轮机动车、电瓶车、农用运输车、货运机动车、“沪C”号牌小客车、全挂牵引车、拖拉机、轮式机械车、拖带挂车的汽车、教练车、试车号牌车辆以及运载危险品的车辆通行。

违反规定的处罚01悬挂沪C号牌的客运出租小型客车可以在上述区域内的S20外环高速公路上通行。02特别提醒驾驶沪C号牌小客车的车主,切勿驶入本市禁止通行的范围内的路段。03否则将被以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处罚条款规定,扣3分,罚款200元。

图源 本地宝大桴

03货运机动车限行规定

一、货运机动车禁止、限制通行措施:

(一)禁止货运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客车专用道行驶。

(二)有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标志的道路,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悬挂“沪B—H”号牌、私人货运机动车“X”专段号牌的货运机动车,需进入上述道路载卸货物的,允许就近路口驶入,完成作业后就近路口驶出。

(三)每日7时至20时,悬挂外省市号牌的货运机动车,禁止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沿杨浦大桥及其地面道路—周家嘴路—军工路—逸仙路—场中路—沪太路—汶水路—真北路—天山西路—剑河路—北翟路—S20外环高速公路(北翟路至漕宝路段)—漕宝路—虹梅路—梅陇立交—虹梅南路—S20外环高速公路(虹梅南路至徐浦大桥段)—徐浦大桥及其地面道路—S20外环高速公路(徐浦大桥至杨高南路立交段)—杨高南路立交—杨高南路—高科西路—锦绣路—罗山路—罗山路立交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四)每日7时至20时(周六、周日除外),悬挂本市号牌的货运机动车(悬挂“沪B—H”号牌、私人货运机动车“X”专段号牌、工程抢险车、邮政车、环卫车和军队、武警、警字号牌的货运机动车除外),禁止在下列道路上通行:沿惠民路(大连路以西段)—大连路—大连西路—广中路(大连西路至中山北一路段)—中山北一路(广中路至西宝兴路段)—中山北路—中山西路—中山南二路—中山南一路—中山南路—陆家浜路(中山南路以东段)与黄浦江边线所围合区域内的道路(含上述道路),以及控江路(大连路至黄兴路段)。

(五)低速货运车禁止在下列道路上通行:

1。高速公路等封闭式机动车专用道、共和新路、蕰川路、沪太(公)路、沪宜公路、曹安公路、沪青平公路、沪闵(公)路(虹梅路至西渡段)、沪杭公路(西渡至金丝娘桥段)、北松公路(沪闵路至车亭路段)、车亭公路、亭枫公路、沪南(公)路、龙东大道(全线)。

2。沿杨浦大桥(含地面道路)—杨树浦路—黎平路—军工路—逸仙路—场中路—沪太路—汶水路—真北路—北翟路—华翔路—沪青平公路—七莘路—漕宝路—虹梅路—虹梅南路—S20外环高速公路—徐浦大桥(含地面道路)—S20外环高速公路—杨高南路—龙阳路—罗山路—杨浦大桥(含地面道路)所围合区域内的道路(含上述道路)。

二、本通告未尽列的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交通标志、标线,或者其他通知、决定等方式明示的交通管理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