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2020-06-06 10:15 的文章

危!穿山甲升为一级保护动物 专家:灭绝风险远超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获罪量刑上有明显差别,如刑法中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按照法律规定,杀害一级保护动物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而杀害二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6月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官网发布公告称,为加强穿山甲保护,经国务院批准,现将穿山甲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穿山甲专家组委员吴诗宝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穿山甲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无疑会对该物种的保护更为有利,同时对于非法猎捕、贩卖穿山甲的打击力度也会加强。

危!穿山甲升为一级保护动物 专家:灭绝风险远超

他同时指出,对于一个物种而言,保护等级提升并非好事,这意味着这个物种离灭绝越来越近。

“不是重点保护的我们就不重视,实际上保护这种思想完全是错的。”吴诗宝这样说。

长期致力于穿山甲保护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周晋峰认为,穿山甲早应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他介绍,全球现存的穿山甲全部8个种都列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而在穿山甲的8个种里,中华穿山甲是最少的。

据了解,中华穿山甲曾广泛分布于我国大陆地区长江以南17个省区市。由于过度猎捕利用和栖息地破坏,其分布范围不断缩小,种群数量急剧下降,保护形势非常严峻。根据2003年发布的第一次全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结果,中华穿山甲分布范围已缩减至11个省份,数量降至约6.4万只。

周晋峰介绍,穿山甲在森林生态中控制白蚁,是个关键物种。没有了穿山甲,白蚁防控大量依靠化学药剂,对于山川、河流、土壤会产生很大污染。

新华社消息称,为加强对穿山甲的保护,我国于2007年严格禁止从野外猎捕穿山甲;2018年8月,全面停止商业性进口穿山甲及其制品,并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加大对破坏穿山甲等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但由于该物种栖息地不断受到干扰破坏,对滥食穿山甲惩处力度不够等原因,穿山甲资源急剧下降趋势未能彻底扭转。为此,近年来,我国加快推进穿山甲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工作。在全面收集该物种种群及栖息地资料信息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评估论证,并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为这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可靠保障。

专家:穿山甲灭绝风险远超熊猫,升级后违法成本更高

吴诗宝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虽然穿山甲和大熊猫护级别同为一级,但它们的濒危程度不一样。“大熊猫现在是易危,穿山甲是极度濒危。这个就意味着这个物种受到威胁程度非常大,灭绝的风险比熊猫要大多了,可以说穿山甲比大熊猫都珍贵。”

他表示,通过提升保护等级,对于穿山甲的非法偷猎、非法经营利用、非法贸易等方面打击力度会更大,同时,对于穿山甲的经营利用这一块,审批的难度会更大。

吴诗宝举例,按照规定,非法猎捕穿山甲8只,构成情节严重,达到16只,构成情节特别严重。比如大熊猫,即使只猎杀一只也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他表示,穿山甲现在升为一级保护动物,对于贩卖、猎捕穿山甲的刑罚标准会进行修改,经后对涉及穿山甲类案件的重视程度会提升,查处也会更加严格。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获罪量刑上有明显差别,如刑法中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按照法律规定,杀害一级保护动物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而杀害二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对捕捉、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的行为,一级保护动物需要经由国务院审批,而二级保护动物则只需省一级政府审批。

“现在关于穿山甲的包括运输、驯养繁殖、入药、科学使用等的审批权限还在省一级,希望穿山甲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后,与穿山甲有关的审批权限尽快升到国家一级。”周晋峰说。

穿山甲是否还会继续入药?专家:有可能从药典中取消

时至今日,《中国药典》中仍然有穿山甲鳞片可以入药的记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负责人苏菲曾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2019年,中国海关查获穿山甲鳞片123吨,一只穿山甲身上大概有0.5千克鳞片。在国内中药市场,穿山甲鳞片可以卖到10元一克。虽然2016年穿山甲就已经是国际一级保护动物,但至今仍然面临着很严峻的保护状况。

吴诗宝认为,穿山甲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后,药用这一块会进一步缩窄。“有可能以后仅仅允许少部分的药,如治疗疑难杂症的药才能,甚至有可能从药典里取消。”

吴诗宝指出,对于穿山甲的保护,除了林业草原部门,还涉及到公安、市场监管、中医药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应该及时调整涉及穿山甲的标准,如立案标准,审批权限等,相互协作,将保护措施真正落地。”

呼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及时更新

周晋峰介绍,现行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于1989年发布施行,之后也经历了些许变更,但总体来看变化不大,已滞后于部分物种种群的变化,比如一些新出现的濒危物种未能被及时收录,这给相关保护工作的落实带来了制约。

“每一年都有大批的物种灭绝,大批的物种濒危。”周晋峰表示,希望这次穿山甲保护等级提升是一个很好的开端,相关部门应根据资源的变动情况和最新的研究成果,及时对《名录》进行调整和修订。

“不要像穿山甲一样,等着几乎灭绝,无法恢复了再去调整名录,加强保护。”周晋峰最后说。

红星新闻记者赵倩张炎良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