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国内 2020-05-22 15:29 的文章

台媒:韩国瑜再度申请停止执行罢免投票被法院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尹艳辉]据台湾《联合报》“中时电子报”等台媒5月22日报道,高雄市长韩国瑜罢免案将在6月6日进行投票,韩国瑜阵营5月11日第二度申请暂停执行罢韩投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今天(22日)裁定驳回其申请。

台媒:韩国瑜再度申请停止执行罢免投票被法院

报道称,高雄市长韩国瑜过去针对罢免议题,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申请停止6月6日的罢韩投票,但在4月17日被驳回。此后,韩国瑜5月又委托律师叶庆元再次申请暂停执行罢免,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2日又裁定驳回。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台湾“中选会”4月17日宣告罢韩案成立,依“选罢法”规定,应于成立20日至60日内举行投票,可知最迟会在6月16日投票,但韩国瑜阵营5月11日才提起诉愿,隔天再以诉愿机关故意怠于审查、救济不及为由申请停止执行,称时间上的急迫性可归责于韩阵营自身延宕所致。

裁定称,台“选罢法”规定公职人员就职未满一年不得“提出”罢免案,并未限制形成罢免共识的提议活动。

据台媒此前报道,台“中选会”今年1月20日发函通知罢韩领衔人领取第二阶段连署人名册,并于60日内征求连署;3月9日,罢韩团体提出第二阶段连署书,4月7日,高雄市选委会确认已过门槛,将进入第三阶段罢免投票。

韩国瑜阵营认为“罢免联署偷跑”,罢韩宣传活动在他任职未满一年时就开始宣传并签署提案书,违反“选罢法”规定,因此申请停止执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4月17日驳回后,韩国瑜不服提出抗告,法院5月7日裁定驳回。全案确定,罢韩投票将在6月6日举行。

《联合报》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韩国瑜若认为台“中选会”罢免程序,导致权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损,而需请求暂时权利保护,应该对于台“中选会”今年4月17日罢免案成立公告声请裁定停止执行。因此,韩再度委任律师递状声请停止执行。

台湾媒体人赵少康近日在电视节目中称,罢免韩国瑜没有正当性可言。赵少康称,因为台“选罢法”规定是任职一年以后才能发动罢免,但“罢韩”团体在半年时候就开始动员。其次,韩国瑜也为参选台湾地区领导人道歉了,选民没有选韩国瑜,韩国瑜就回来当市长。而且民进党也常做这种事,韩国瑜又不是第一个。

在韩国瑜此前“停止罢免”申请遭驳回后,台湾《中国时报》5月7日曾以“罢韩真够狠”为题评论称,“爱情摩天轮”是韩国瑜的重要政见,但台“交通部”始终不愿与高雄市政府签署协议书、不肯释出土地,导致市政府迟迟无法进行招商,众多市民期盼的开发案就这么被恶意搁置了。这表明为了掣肘韩国瑜,民进党当局连高雄的发展、市民的权益都可以完全不顾。文章说,“中选会主委”李进勇透露为罢免韩国瑜已成立“选务国家队”,从这句话可知,蔡当局确实在倾全台之力罢韩,“难怪从交通部、中选会到高雄市议会,从侧翼的罢韩团体到各大绿媒谈话节目,已进入全面总动员的状态,草木皆兵的程度简直就像是得了失心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