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体育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昨天,世界反兴奋剂机构诉中国游泳运动员孙杨和国际泳联案今天告一段落。从本案过程看,双方焦点集中在对程序正义和执行标准的不同解读上。孙杨强调自己是在维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换言之,此案由兴奋剂检测而起,但决定最终走向的,在于判断运动员对自身权益运用是否合规。显然,从过程到结果,如何充分理解国际体坛的规则和程序,更好地争取、保障自身权益,成为赛场之外的另一种较量和历练。

从目前看,孙杨很有可能无缘东京奥运会。不管最后上诉结果如何,这样的代价对他而言都是巨大而不可逆的。他的未来,面临新的问号。

瑞士洛桑当地时间2月28日上午,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宣布对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诉中国游泳运动员孙杨和国际泳联(FINA)一案的裁决结果,决定从即日起对孙杨禁赛8年。对此,孙杨表示已依法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中国游泳协会也发布声明,支持孙杨继续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禁赛8年但此前成绩有效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仲裁报告中指出,孙杨违反了国际泳联兴奋剂控制条例第2.5条(阻碍任何阶段的兴奋剂控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仲裁小组发现负责对孙杨进行兴奋剂检测的人员完全符合ISTI(WADA使用的检测与调查国际标准)所需要的资质。更为重要的是,孙杨在认为检测程序与ISTI的要求不符的时候,并没有呈现出他有完全正当的理由可以毁坏检测样本并放弃本次兴奋剂检测。

仲裁小组认为,(运动员可以)在提供血检样本后质疑检测人员资质,同时将完好的样本保留在权威机构中。然而,在多次交涉和警告之后,做出毁坏样本这样一种行为,使此后检测这一样本再无可能,则完全是另一回事。

报告进一步阐明:考虑到孙杨曾于2014年7月有过首次违反反兴奋剂准则的先例,仲裁小组决定,根据国际泳联兴奋剂控制条例10.7.1,对孙杨的第二次违规处以禁赛8年的处罚,自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宣布之日起执行。

另考虑到:(1)国际泳联此前在指控孙杨违反反兴奋剂条例时并未对其处以悬停参赛资格的处罚;(2)运动员在2018年9月的此次事件短时间前后的兴奋剂检测都为阴性;(3)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运动员自2018年9月4日以来有服用兴奋剂的行为,包括2019年7月在韩国光州举行的游泳世锦赛。因此,孙杨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作出本次裁决前所取得的所有成绩均为有效。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在上诉时提出了2-8年禁赛期的要求,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最终裁决的禁赛期是8年。

无疑,对于正在备战东京奥运会的孙杨来说,这是极为沉重的一击。

30天内还可进行上诉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秘书长马修·里布宣布裁决结果。(新华社)

在2019年11月15日进行的听证会中,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组织了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小组。仲裁小组主席是来自意大利的弗拉蒂尼(Franco Frattini),另外两名仲裁员分别是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指定的索比奥托(Romano F. Subiotto)和孙杨方指定(国际泳联认可)的桑德斯(Philippe Sands)。

仲裁结果显示,对孙杨的处罚是3位仲裁员一致作出的决定,对此,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仲裁员吴炜表示并不意外。“虽然仲裁员的组成由双方各指定一位,但遵循的原则是一致的。”

根据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规定,如果对此次裁决结果不满,孙杨可于30天内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孙杨目前通过社交媒体表示,已经委托律师依法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关于孙杨上诉的前景,吴炜表示,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只接受有限内容的上诉,针对的主要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管辖权等方面是否违规。

吴炜认为,从法理上看,即使孙杨上诉,在上诉期间也不影响禁赛决定的执行,禁赛从仲裁结果宣布之时开始生效。但技术上还有一个机会,孙杨的律师可以在上诉期间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申请临时措施,暂停执行禁赛处罚。上诉审理的期限是6-12个月。之前虽然有足球运动员在上诉期间申请暂停执行,成功参加世界杯的先例,不过,从实际操作看,瑞士联邦最高法院通过这一申请的概率并不高。

中国泳协支持孙杨维护合法权益

2月28日下午,孙杨通过个人社交媒体发布声明称,感到震惊,愤怒,不能理解!要为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奋战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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