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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年终稿|足改四周年:红利与困惑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5年3月发布。四年多过去,改革红利开始显现:关心足球的人越来越多,足球人口规模和结构有所改善,足球管理专业化水平逐渐提高,资金投入、场地建设、师资配置、制度保障等瓶颈有所突破,职业联赛关注度创新高。但与此同时,足球界仍存在一些新老困惑:改革并未完全按照《方案》推进,“多头管理”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社会对足球发展理念和路径尚未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足球界尚未得到较好体现。

红利初显——管办初步分离

2016年2月,“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撤销,中国足协与国家体育总局“脱钩”,成为社团法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组织构架成为历史。长期以来,政社、管办不分一直是足协管理饱受诟病的顽疾,由此形成的“外行领导内行”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影响中国足球发展的阻力。而“脱钩”后的中国足协,管理体制初步理顺,按照《方案》在行业规划、机构设置、人员聘用、薪酬体系、外事出访、财务和市场开发等方面都有自主权,有望向着职业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的管理模式稳步迈进。

地方足协改革启动,广州足协率先响应。中国足协完善会员协会体系建设,指导推动地方足协“调整改革、坚强组织”,实施“突破计划”,通过资金和政策扶持,促进会员协会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和业务发展体系。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确定江苏、浙江、四川、武汉、成都、大连三省三市为足球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各地足协通过事权调整、组织建设和资源整合等举措,带动了地方足球发展。

——国字号喜忧参半

加强国家队复合型团队建设,选聘优秀专业人才担任国家队训练总监,组建高水平的体能、科研、技术分析、医疗康复等团队,提升训练保障专业化水平。加强国家队管理和作风建设,引导国家队队员牢固树立为国家荣誉而战的拼搏精神。大力发展女足运动,实施 “铿锵玫瑰再绽放计划”,从组织管理、国家队、青训、竞赛、教练员培养、激励保障、宣传推广七个方面加大对女足扶持力度,构建女超、女甲、女乙三级联赛体系,将建设女足队伍纳入2020年中超联赛俱乐部准入标准,借助社会力量设立为期十年的女足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女足的投入保障力度。女足发展环境和队员待遇有了较大改善。

不过,少赛一场的国足在世界杯亚洲区40强赛中与小组第一叙利亚差了8分,再加上主帅里皮突然辞职,国足晋级12强赛虽希望较大,但仍存隐患。国奥队将于明年迎来东京奥运会预选赛,分组形势不利,获得奥运资格前景堪忧。U19国青队时隔25年无缘亚青赛正赛。女足国家队在2015年女足世界杯和2016年奥运会上进入八强,2018年时隔16年再次进入亚运会决赛并获得亚军,在2019年女足世界杯上进入十六强,在即将到来的奥运预选赛上同样面临较大晋级难度。

——联赛影响力提升

2016年1月10日起,中国足协不再批准俱乐部跨省市转让。“扎下根”的俱乐部有助于足球文化的培育、打造中国俱乐部的“百年老店”。

实施引援调节和俱乐部投入帽、球员工资帽、奖金帽等财务公平政策,严厉查处 “阴阳合同”,促进俱乐部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超、中甲联赛全面启用视频助理裁判(VAR),实行职业裁判制度。

联赛影响力提升,2019赛季中超联赛现场观赛人数为560.1万人,场均2.3万人;境外播出覆盖全球96个国家和地区。联赛品牌价值创历史新高,中超联赛媒体版权卖出10年110亿元。中超联赛荣获2018年度亚足联“最激励人心联赛大奖”,今年首次登上亚足联公布的亚洲联赛积分榜榜首。

——青训有起色

中国足协要求从2019年起,中超、中甲俱乐部至少建设U19、U17、U15、U14、U13五级梯队,中乙俱乐部至少建设U17、U15、U14、U13四级梯队,并组队参加青超联赛。出台 《中国足球青训体系建设“165”行动计划》等系列政策,建立“职业俱乐部青训体系、省级体育局青训体系、市级体育局青训体系、体教结合校园青训体系、社会俱乐部青训体系”五大青训体系为一体的多元化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布局国内、国际两类青训中心,构建 “五系一体、两心一赛”的足球青训体系。同时,改革中国足协青训组织架构,建立青训总监制度,实施“足球青少年人才海外孵化计划”“百名青训外教下基层计划”和“娃娃足球工程”,完善青少年运动员转会与培训补偿政策,夯实青少年足球人才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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