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他说:香港的司法工作似乎病得很重。

香港为期两天的面对面禁令的桶法早已为人所知。

事物的通过通常是这样的: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黑衣黑帮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法律禁令的颁布有助于制止暴力。

香港高等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NPC)(以英语发言):高等法院的索赔不正确。我是《基本法》的唯一合法和司法机关,是否违反了《基本法》。

事情并不是真的很复杂,最后的一击声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但香港大律师公会却跳出来说不是。

它声称法律上是错误的和损害人大常委会基本法赋予香港的高度自治的立场是错误的。

一些网民表示,正是牢房管理委员会试图挑战财产法。

现在是律师协会吃药的时候了。

首先,大律师的陈述说。

简而言之,该语句有两个核心参数:

1.一项法律是否违宪,过去一直是香港高等法院的规则,并没有受到质疑;

2.香港拥有独立的司法权力和终审判决,这意味着它不符合宪法的只能在香港使用。谁也不能说。否则,会破坏香港的自治。

让我们从第二个开始。

也许大律师研究的太多了忘了一个国家.香港司法覆核的最终权力是上限。

根据基本法,香港司法的终审权是透过与独立主权国家的司法权不同的授权取得的,因此绝对权力不可能不受监管。

换句话说,你错了,你不能把你当家长?

一般律师协会的第二项声明清楚地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制度并不清楚,而且它被推翻了。rrrrrrn

因此,第一个不成立。.

做错事是千百次的事,也是个错误。

香港大律师公会显然不是一个混乱的时期。

让我们看看它自今年6月12日以来的成就:

6月13日,警方谴责警方对对立法委员会产生暴力影响的示威者使用武力;

六月二十一日,香港政府被要求成立一个独立的调查委员会;

七月五日,香港政府被要求回应市民的要求,成立一个独立的调查委员会;

七月二十四日,元朗的白衣被判影响公众及记者;

9月2日,它谴责群众集体违反防止干扰机场运作的法院命令;

九月三日,警方被判须处理公众示威;

(a)9月13日,谴责首席大法官辞职的要求;

(A)谴责9月30日高级法院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

十月十八日,香港政府被要求撤销逃犯的规例;

11月9日,该声明遭到反驳:恢复秩序是香港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的共同责任。

11月14日,谴责对沙田法院的纵火攻击;

可以看出,律师协会对案件高度关注。

不过,大律师公会自成立以来,只在沙田法院被匪徒的枪弹击中时,才发出申斥声明;事实上,大律师公会亦曾多次加入香港政府及香港警方的队伍,对黑帮的谋杀及背景并不知情。

大律师公会说这是一种中立,几乎每一份声明都强调香港司法的独立。

对香港警方的袭击是由法院作出的,在行使公职期间被羞辱的警察被激怒,在反袭击中使用一定程度的暴力,并被法院重新调查,几乎是香港法院的标准行动。

这显然只是香港司法问题的一角。

不久前,律师协会副主席蔡维邦辞去了协会所有职务。辞职的原因与最近几年,律师协会一直受到法律的控制,打破了法律的原则,并一再指出依法有义务的警察,同时忽视了极端激进.的影响。

他向媒体发出了一个信息,炮击了该协会对暴力及其幕后支持者的保持沉默。

当然,许多大律师也在努力在香港建立法治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如现任律政司司长、香港法律交换基金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大律师马恩。

这个问题是香港的整个司法体系。

回归后,香港社会的崩溃并没有取得成功,特别是司法制度,是一个灾难灾区。对中国来说,这已成为一个越来越明显的现象。

在那家香港法院里,所有的目光都是外国的,这并不奇怪。(关于香港法律界人士的脸,萨布雷先生专门写了这篇文章,孩子的鞋子很有趣。)

例如,戴启思,现任律师协会主席,是一名英国人。

直至三十一岁,他才来港工作,而在八十年代,他的主要任务是草拟香港人权法条例,并将一份极高标准的联合国人权法案转交香港,但即使是英国也只选择性地接受其中的部分条文。

如果人权法案是香港回归前的一道光芒,那么1997年初任命的英国政府是香港政府进入香港司法体系的关键之一。

此外,行会中还有许多大人物,为大家所认可。

四人帮、四人帮、中国共产党前主席李、现任市委书记梁振英等,他们的形象都出现在六月初的旧修游行中。

这些人积极参与并控制大律师公会并不令人惊讶,而香港的一个地区司法组织公开称该组织为宪法制定机构。

归根结底,香港畸形的司法制度与香港社会的整体福祉背道而驰,殖民主义的遗留问题是其根源。

他说:香港司法及大律师公会应服用一些药物,然后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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