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科技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河南一村庄被三大运营商集体“拉黑”

近日,一份《关于文峰区宝莲寺袁薛庄村被迫停止通信服务的公告》(下称“公告”)在网上引发关注。

公告内容显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和中国铁塔集体中断服务,“运营商及铁塔公司暂时无法提供贵村内手机通信相关的服务,也不再受理贵村的网络信号投诉。”

河南安阳文峰区宝莲寺镇袁薛庄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保生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网上流传的公告内容属实。他表示,该村目前正在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袁薛庄村是全国文明村,也是示范村,所以带头推进建设工作,需要将电缆入地。但四大公司于1月7日剪断了该村的网络,“导致我们村和隔壁村两个村的人现在电脑和网络电视都不能用,手机只能接打电话,不能上网,马上就要过春节了,村民们很担心今年看不上春晚了。”

村委会:

两个村通讯受阻 村民担心看不到春晚

张保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运营商方面一直没有和村委会进行有效协商。

12月村委会为了推进建设工作,将袁薛庄村里一条街道上的通讯桩拔掉。1月7日下午,由中国移动带头,三大运营商及中国铁塔一起,集体切断该村的网络通讯。

对于公告中四大公司提出的无法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问题,张保生解释说,袁薛庄村一共三四条街道,预埋主要在其中一条街道上推进,产生了4万余元的费用,主要由该村一位村民个人支付,“三四条街道加起来,确实会产生十多万的费用。”

目前,张保生称袁薛庄村周边另外一个村落目前信号已被切断,村民的电脑和网络电视都无法使用,手机也无法上网,只能接打电话。

红星新闻记者向宝莲寺镇政府办公室核实,办公室工作人员证实了袁薛庄村通讯信号被切断一事,对具体切断通讯的原因不清楚,“之前四大公司一直通过镇政府这边与村委会沟通,但四大公司一直说来人(协商)但没有人来。”

运营商联合公告:

村委会地埋光缆不符合通信条件,无法迁改

根据公告内容,事发原因系寺袁薛庄村希望电缆入地,在当地做好预埋工作后,提出如需使用,需要运营商方面缴纳一定的租赁费用或一次性购置费用约十几万元。公告中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八条、《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第十七条等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者迁移的,应当征得该电信设施产权人同意,由提出改动或者迁移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改动或者迁移所需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公告中运营商及中国铁塔称,无法承担村委会提出的购置费用,且村委会目前提供的地埋光缆不符合通信条件,无法迁改。落款为中国移动通讯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

红星新闻记者在天眼查上查阅到中国移动河南安阳分公司联系电话,但对方表示自己对此事不知情,也未提供其他负责人联系方式。截至记者发稿时,未能和其他三家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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