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国内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新京报讯(记者 苏季)11月25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19年河南省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公告》,《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也一同公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河南将于12月10日举行听证会。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拟从2020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新学费标准,原在校学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

拟上调幅度为18.92%到24.46%

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等因素,河南省拟定了三个调整方案。

方案一平均上调金额为本科1068元/生•年、专科470元/生•年,平均上调幅度18.92%。方案二平均上调金额为本科1348元/生•年、专科515元/生•年,平均上调幅度22.65%。方案三平均上调金额为本科1466元/生•年、专科548元/生•年;平均上调幅度24.46%。

针对高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差异较大的特点,适当扩大高校收费自主权,允许高校在规定的幅度内自主确定学费标准。

根据《方案》,本次学费标准调整范围仅限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和专科学费标准,不包括研究生(含博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拟从2020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新学费标准,原在校学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

可缓解高校经费不足矛盾

对于调整后的影响,《方案》称,经测算,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后,四年调价累计增收金额约为34亿—44亿元,高校学费收入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高校经费不足矛盾,将有利于河南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河南的突出问题是财政经费有限,高校内部经费也很紧张。现在高校在基建、信息化投入方面都需要资金支持,在这种情况下,调整学费是增加资金的一个路径,同时,储朝晖指出,未来重要的是将经费用得更加合理有效。

另外,《方案》提到,本次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后,不会对学生家庭承受能力造成较大影响。通过落实国家和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贷、助、补、减、偿”等资助政策,确保实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不愁”,保障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解读]三种方案有什么差别

第一个方案,适当拉开学校、学科之间收费差距,并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和优势特色学科倾斜;赋予高校一定收费自主权,允许其在规定幅度内自主确定标准。该方案调价水平在三个方案中最低,但该方案对专科支持力度相对不够大。

第二个方案,适度调高本专科基准学费标准;加大理工类学科发展支持力度;“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在规定幅度内可自主确定标准。该方案调整水平居三个方案之中,与河北、山西等邻省去年调整执行的标准接近。

第三个方案,较大幅度提高了本科基准学费标准,可较大程度缓解高校经费压力;适当拉开“双一流”建设高校与其他公办普通高校的学费标准差距,既充分体现优质优价,又充分体现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发展。

但该方案高校学费标准上浮自主权仅限于“双一流”建设高校,覆盖面较窄,其他高校无上浮权限,不利于高等教育均衡发展,且上调幅度在三个方案中最大。

新京报记者苏季


()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