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国内 2019-12-30 12:18 的文章

同为央企干部贪腐案件,为何查办部门不一样?

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云公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称“云公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不久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了另一名央企干部案件查办消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裁段秀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不少人问,同为央企干部,为什么云公民案件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而段秀斌案件则是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地方联合查办?这里有何不同?

央企“中管干部”案件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查办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执纪工作,有“管辖权”!对于央企“中管干部”案件,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查办。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六条规定,“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

监察体制改革后,根据权限,查办央企“中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权限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那么,有人要问,央企中哪些干部是“中管干部”?云公民属于中管干部吗?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网站的央企名录,目前共有央企96家,其中,目录前49家为中管央企(比如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等),目录后47家为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的央企(目录中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开始至“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央企)。

其中,中管央企领导班子成员为“中管干部”,国资委党委管理央企领导班子成员为“委管干部”。我们说的央企“中管干部”,是前49家中管央企的班子成员,对这些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办,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

根据“央企名录”,云公民所在的中国华电集团为中管央企,且云公民此前为“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系班子成员,因此,其案件查办应当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管辖。

“委管干部”案件,一般由驻委纪检监察组与地方联合查办

监察体制改革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国资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其职责之一是对“委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查办。因此,“委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应当由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查办。

前述段秀斌案中,段秀斌此前所在的央企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国资委管理央企,段秀斌为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裁”,系班子成员,因此,段秀斌为“委管干部”。

有人要问了,既然“委管干部”案件由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查办,为何段秀斌案件的查办要和地方联合进行?而且实践中,许多“委管干部”案件由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地方联合进行查办,这是为什么?

据介绍,监察体制改革后,对于党员干部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查办,有权限划分——

对干部违纪问题,查办权限在纪委(始终没变);

对干部职务违法犯罪问题,查办权限在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进行监察调查。

据介绍,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地方进行联合办案的原因在于,如果干部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犯罪,案情一般比较复杂,往往需要对其进行留置,但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缺少留置场所,这方面需要地方纪委监委配合;同时,一些委管企业领导干部工作在地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地方,地方纪委监委参与调查,对其情况掌握得就更为全面

比如,此前在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杰被开除党籍的通报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那么,由地方监委联合查办案件有权限依据吗?有!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因此,对于委管企业班子成员职务违法行为的监察调查,如果需要地方纪委监委配合,联合进行审查调查,可以由国家监委指定管辖。

央企非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案件,一般由企业纪检监察组(纪委)与地方联合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