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国内 2019-11-29 10:21 的文章

高以翔后,《追我吧》隐去赞助商vivo!浙江广电


作者丨市界 沈淼

编辑丨朗明


艺人高以翔去世事件持续引发热议,市界发现《追我吧》节目在事件发生不久后就在其社交账号上删除了赞助商的名字。





此前浙江卫视并未公布《追我吧》的招商总额,但据公开信息,与其风格接近的《王牌对王牌》节目在第三季时招商总额就已超过5亿,而《追我吧》明显从明星阵容和节目规模上更胜一筹,拥有包括vivo、广汽讴歌ACURA等在内的赞助商阵容。



在浙江广电集团2018年工作总结中,其公布全年实现营收133.2亿元,利润总额35.9亿元,实现同比上升。


除了在社交媒体隐去赞助商名称,据界面新闻报道,目前《追我吧》在各大视频网站也已经就赞助单位进行模糊处理,避免事态发酵。据了解,《追我吧》原计划本季共12期,已经播出三期,出现意外的是第九期。


目前该节目已经停止录制,关于浙江卫视是否面临对赞助商的违约责任,一位资深法律界人士对市界表示:这个要看双方具体的合同,一般这种类型的赞助合同都会设置相关条款


而去世的高以翔,有台湾媒体称他参加这档节目原本是受节目嘉宾黄景瑜邀请,因此只收了友情价一集15万元,而他平常上综艺的酬劳一般在23万元左右


浙江卫视相关声明中称,会承担相应责任。


上述法律界人士对市界分析称:“责任的划分比较复杂,可能经纪公司和节目的主办方都有责任。要判断经纪公司是否综合判断演员自身身体状况安排活动,以及举办单位现场实施救助是否存在不合理的迟延和不尽责。还要看演员自身的身体情况,比如自身器官之前是否存在病变等。另外还涉及侵权责任法的适用和本身签署交易文件的性质,现在无法判断签的合同是居间合同、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不同的合同性质对最后的责任分配也有影响的。”


据公开资料,高以翔的经纪公司为杰星传播有限公司。天眼查信息显示,杰星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中国台湾的艺人经纪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新台币,法定代表人丘秀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