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国际 2020-02-12 18:24 的文章
[读东欧]简析俄国农奴制改革——对农民无耻的掠
总结:1861年俄国农奴制改革是对农民的无耻掠夺。
1861年的农奴制改革,是20世纪初俄国风起云涌的革命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 改革后,俄国土地问题和农民福利问题反而更加严峻,最终导致了俄国资产阶级政府的倒台。
俄罗斯首都莫斯科
今天,本文将以多个角度介绍俄国农牧制改革,“富国强兵”的真相。
背景与内容背景:克里米亚战争的失败。
俄国在前线的惨败充分暴露出农奴制俄国的腐败和落后,成为迫使亚历山大二世进行农奴制改革的直接原因。
于是,俄历1861年2月19日,沙皇亚历山大二世颁布废除农奴制法令,对农奴制度和土地制度进行改革。
改革内容的整理与抄录:
农奴不再隶属于地主,从而获得自由民的权利和地位。此后,他们可以自由经营工商业,订立契约,拥有动产与不动产、有处理个人和家庭事务的权利;农民再不能被任意买卖,也不能随意被地主惩罚。 农民缴纳赎金后可以得到一份土地。至于份地的面积,法令规定了最高和最低定额,如果份地超过最高定额,地主可以割去多余部分,这就是所谓的“割地”。 农民的宅旁园地可以自由赎买,须先向政府交纳60卢布的赎金,6个月后即可取得所有权。赎买份地则必须得到地主的同意。关于赎金的数额,规定为每年代役租额为赎金的6%,农民赎买时,必须先付赎金的20%,其余部分由政府垫付给地主。农民可在49年内,分期向政府还本息,其间土地归村社公有,且农民仍有义务缴纳租金或服劳役。农民不得任意处置份地或离开村社。农奴制改革是沙皇不得已而为之,是比较开明的官僚与贵族当中的反动分子互相妥协的产物。前者力求保证被解放的农奴至少有能力恪尽他们对国家的义务,后者则力图让他们为获得自由付出尽可能高昂的代价。根据废除农奴制法令的一系列规定,俄国的土地关系发生了变化:贵族地主不再是单一的土地所有者,农民也成为法律上的土地所有者。
表面上看,似乎这农奴制改革是个好政策啊?
但是,农民也只是“法律上拥有”土地而已,事实是改革的土地政策是有利于贵族地主的,后者利用改革契机大肆占有、兼并土地,并将改革的成本和负担强加到农民头上。同时由于村社取代地主成为农民的“监护人”,政府加强了其对农民的控制。
且让我们看看贵族地主是如何借机掠夺农民的。 由于份地是按地区确定面积的,贵族地主们“去粗取精”,将肥沃的土地以及大量的森林、草场留下,把最贫瘩的土地分给了农奴。在土地最肥沃的省份地主拥有的土地较多,而北部的贫瘩地区和里海附近的多沙草原地带,则几乎没有地主私有土地而归不幸的农民所占有。半数地主土地最少的省份,其面积的16%以上是贫痔的,在其他省份的这一比例达56% , 64%,最高达93%。而在私有土地占一半以上的省份里,没有一个省其贫瘩土地占20%以上,只有2个省份,即1/9的省份,占16%以上。 农奴份地超过法定份地可割除,由此贵族借机割占原农奴份地。据统计,黑土地带省份农民的土地被割走1/5以上,其他地区则达到1/3甚至2/5。 按原租赋计算的赎金远高于土地市价,这是对农民的敲诈。1861年割给农民的土地为1.24亿俄顷,市场价为6.89亿卢布,而农民支付的赎金为9.233亿,再加上赎金征收费、滞纳的利息和罚金,农民实际负担高达13. 9亿卢布。 村社成为新的“监护人”。它一方面承担起行政和财政职能,加强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和财政监督;另一方面,它使古老的三田轮作制延续下来,每户人家只能在不同的地块里分到小小的一片土地,这些土地可能毫无用处,但仍然让农民支付全部的租赋。 而且定期重分土地和沉重的租赋负担也使农民几乎不可能、也不愿意尽心耕种土地。农民越来越穷,拖欠租金和税款,最后被夺走土地,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无怪乎,列宁称1861年农奴“解放”是“对农民的无耻掠夺,是对农民施行一系列的暴力和一连串的侮辱。 这样腐朽没落,欺压百姓的政府,其灭亡,便是可以遇见的了。
-全文完-